關于2024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擬入選地區名單的公示
按照《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24〕26號)要求,經地方申報、省級相關部門推薦、專家評審,擬將北京市延慶區等50個地區,作為2024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的擬入選項目地區。
按照相關工作要求,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公示期內,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財政部書面反映。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問題的佐證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實有關情況。
傳 真:010-58123159
電子郵箱:cujinyanglaofuwu@163.com
附件:2024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擬入選地區名單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2024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
擬入選地區名單
1.北京市:延慶區
2.天津市:南開區、河北區
3.河北省:保定市、滄州市
4.山西省:長治市、臨汾市
5.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
6.遼寧省:撫順市
7.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8.黑龍江省:雞西市
9.上海市:虹口區
10.江蘇省:淮安市、蘇州市
11.浙江省:溫州市
12.安徽省:蚌埠市、蕪湖市
13.福建省:漳州市
14.江西省:上饒市、宜春市
15.山東省:聊城市、煙臺市
16.河南省:安陽市、信陽市
17.湖北省:荊門市、荊州市
18.湖南省:岳陽市、永州市
19.廣東省:惠州市
20.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百色市
21.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
22.重慶市:江津區、合川區
23.四川省:宜賓市、眉山市
24.貴州省:畢節市、銅仁市
25.云南省:保山市、昭通市
26.西藏自治區:林芝市
27.陜西省:延安市、榆林市
28.甘肅省:天水市、平涼市
29.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30.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
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
3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市
相關文件: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